发布日期:2024-12-03 21:08 点击次数:198
作者丨王俊
01.
酒是人类历史上最普遍、最重要也最易得的精神活性物质(Psychoactive substances),除了北极圈居民和北美的印第安人之外,地球上所有地方、所有文化传统下的人们长年来都习惯于饮用不同的酒精饮料,比如玉米或大麦酿造的饮料、发酵奶、椰子酒、蜂蜜酒等。
在中国的元代,开始有了关于蒸馏烧酒的制法记载,在欧洲则到15世纪晚期,蒸馏技术才开始广泛地运用于酒类的生产,蒸馏制酒让人类得到了烈性酒。烈性酒无疑是更加强烈的精神活性物质,它的广泛流行在很多方面改变了人们的饮酒方式、生活方式、醉酒的体验,酒在人类社会和历史中的意义也被改写。
在本书中,我们要谈的重点不是酒这种物质本身,而是主观维度的醉酒意识与主体经验,进而描述酒与人的关系,酒的精神品性,以及对于醉酒事件之意义的分析。
醉酒状态首先是主体经验,是酒这种物质作用于人的精神世界的后果或精神状态的变化,是通过醉酒实现的主体的精神释放和心灵平衡。
就好比海德格尔通过此在(人的存在)通达存在问题,我们通过对醉酒经验和醉酒状态的描述和分析来通达酒和人的存在,最终映射出当代境遇下人的存在、人和世界的共在。
醉酒作为一个与此在密切相关的整体性事件,在哲学或者现象学的层面加以描述时,并非将之作为一个外在的客观现象,而是第一手的主体经验,并非是理论性的,而是实践性的。威廉·詹姆士曾经援引波斯哲学家和神学家阿伽查黎(Al-Ghazzali)的话,说明在苏菲派的学问中实践比理论重要,其中就举了醉酒的例子:
詹姆士无疑赞同阿伽查黎的观点,认为在苏菲派这样的学问中,实践始终先于理论,个体主观维度的经验优先于客观的理论描述。
这也是“醉酒的哲学”的书写动机之一:在这里我们不是用自然科学的方式谈论酒与醉酒,而是试图用一种整体性的描述来尽力呈现醉酒的经验,将之视为一种整全性的意义事件和主观的实践过程。
02.
实践的过程就是意义展开的过程,我们始终生活在意义世界、而非物质世界里。 一切的物理对象,都是我们赋予它意义之后,才与我们发生关系。如果说实践就是意义的建构,而理论则是对完成了的意义系统的表达,那么以醉酒经验观之, 人生也是如此,首先是实践的,而非理论的。现象学就是研究和描述意义关系、意义构成之过程的哲学。意义世界几乎是我们生活的全部,对我们来说,世间万物、包括世界本身,都是意义的构建物。
胡塞尔说存在就是“在关系中的设定状态”,海德格尔说人是“在世之在”,人一出生就落入了关系之网中,死亡则是“无所关联的”可能性。他们所言的这些人与世界、人与事物、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就是意义。
↑胡塞尔
当我以“醉酒的意义”作为这篇引子的题目时,要谈的是酒与人、酒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世界的普遍关系,当然首要的是酒与人的关系,醉酒则是酒与人的关系中最典型的一种状况。
在醉酒时,人的意识状态和处世方式相较于清醒时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从而产生出丰富的意义。这些意义的缠绕构成了组成世界的众多“事件”,醉酒的意义就是在这些事件中、在缠绕的关系中凸显。并不是先有原子式的主体(人)和客体(酒),二者再建构起关系,而是所谓的人的存在和酒的存在都是在错综复杂的世界的意义关联中形成的,意义事件才是组成世界的基本单位。在这里我们可以引用美国女诗人穆里尔·鲁凯泽(Muriel Rukeyser)的话来说明世界的意义构成:“宇宙是由故事构成,而非原子”。
具体而言,作为人类意识现象或意识状态中的一种,醉酒有其特殊之处。一方面,醉酒的意识状态不是完全由主体引发的,而是借助于酒这种精神活性物质的摄入而形成的,而酒又是基于自然的人工合成物,因此醉酒状态就有了丰富的思想内涵:
它不是完全主观的,而是体现了人与世界的沟通,它也不是稳定普遍的意识结构下的现象,而是个体化、特殊化、境遇化的,它不是纯粹的技术产品,而是负载了丰富的在地化文化含义,如此等等。
另一方面,尽管醉酒经验往往是个体化的、境遇化的,但与其他精神活性物质比如鸦片、笑气等相比,酒精类饮品在人类日常生活中更为常见而且极易获得,因此醉酒成为古往今来极为常见的意识现象。醉酒的消极性面相人所共知且具有相当的普遍性,比如醉酒引起个体极大的不适感,呕吐、头痛、意识模糊,并且时常引发按日常眼光看属于否定性的行为,比如酒后作乱、酒后乱性等。
但同时,酒作为人类历史上长久存在的精神活性物质,饮酒乃至醉酒可以令人产生比日常生活中更为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在日常生活里不敢尝试的极端经验和行为,可以使人隐藏的性情充分展现、激发想像力和生命活力,因此由醉酒而引发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的面相长久以来也为人所称道。作为醉酒经验之象征的酒神传说,也是思想史上一个恒久的话题。
在西方语言中,拉丁文Spiritus,有气息、呼吸、生命、精神、灵魂的含义,同时也有乙醇、烈酒、酒精、烧酒的意思,英文Spirit的意义与此类似。因此酒、酒精在字面含义上就与精神性密切相关。首先,酒不是单纯的液体饮料,而是精神活性物质,它能够激发超出日常的精神状态;其次,酒的意象与酒神相关,在古代西方的神话中,酒神代表了生命力、创造性、精神性;最后,酒由粮食酿造,粮食来自于自然,加入了人工的制作,包含了生命、呼吸、气息的意味。
而在汉字中,在中国传统中,酒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了多重角色,比如酒代表着祭祀礼法,饮酒的礼节对应着自然节气、象征着儒家社会秩序。酒还与中国传统的诗乐精神联系在一起,醉酒带来的生命力勃发与艺术创造力的洋溢密不可分。最后,酒以及醉酒状态在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也常常被当作情节推进的关键环节,充当着人生历程的艺术化转折点。
在西方思想史中,酒与醉酒的哲学也有着极为丰富的呈现,并有很多思想家对之进行了系统性的深入反思,从奥尔弗斯宗教对于酒神的神秘崇拜,到柏拉图笔下古希腊的会饮场景,到尼采高扬生命和意志的酒神精神颂歌,到叔本华和威廉·詹姆士对于精神迷醉状态的隐秘追求,到马克思和恩格斯把酒的生产和流通作为批判工具,酒、酒神和醉酒经验成为一个经久不衰的思想话题。
从丰富的思想史资料出发,本书还从意识哲学、存在论、伦理学和艺术哲学的不同层面讨论了饮酒和醉酒。最后,我们把醉酒作为一个现代性事件,从现代生存经验入手分析了醉酒的功能,即舒缓均衡现代生存焦虑、重新认识时间和生活,重建现代人的生命经验。
03.
本书的题目叫做“醉酒的哲学”, 我们还要谈谈哲学,醉酒何以能够成为“哲学”?
哲学(philosophia)在古希腊语中起源于形容词philosophos,爱智慧的。海德格尔说,Philosophy的Philo-,即“爱”(philein),是指与“智慧”相适应、相协调。协调意味着“一物与另一物相互结合起来,因其相互依赖而原始地相互结合起来——[……]这就是‘爱’的特征”。他把“智慧”(Sophos)理解为一切存在物都在存在中得到集合,存在把一切存在物聚集起来,成为整体。
我们说哲学是最根本的人类知识层次,在笛卡尔的知识树中,哲学/形而上学是树根和主干,这是因为哲学关心的是万事万物最普遍的本质。
按照古希腊人的理解,万物的共同属性只有一个,就是“存在”。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多数时候不会对存在物归于存在这样的事情操心,可是拥有足够的闲暇、惊奇和自由的希腊人却对此惊讶不已,去探究万物的共有属性,追问世界背后的那个存在。正是有了这种共同的本质,万物才聚合为整体性的和谐一致,是物与物的和谐一致,人与物的和谐一致,人与人的和谐一致。他们所爱的这种“智慧”类似于中国哲学中的万物一体,民胞物与,终极表达就是中国哲学中的天人合一。
这种整体和谐的状态就是世界上千差万别的自然现象和存在者统一于存在之下,所以对于智慧的追问,就是对存在的追问,由存在者追问到存在。哲学就起源于带着好奇做出这一追问。
追问一切存在物的根据何在,世界的统一性何在,这是一种普遍知识,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哲学就是这种关于第一原理的普遍知识。随着时代的演进,哲学的论域逐渐扩大和转变,不仅是对万物普遍之本质的追问,其眼光从世界转向人的主体,也包括对人生的意义、伦理和价值、知识之根据的反思,但是总的来看,哲学对于整体性和和谐关系的追求依然不变,哲学的目标是为我们的世界和生活提供一个整体性说明,而且这个说明不是经验层次上的知识性的,而是超越性的。
在这个意义上看,“醉酒的哲学”便有其合理之处。首先,醉酒的哲学是对饮酒活动和醉酒意识的反思和普遍性说明,讨论醉酒在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学、美学上意味着什么。其次,醉酒是一种独特的精神状态,是超离具体的日常生活,追求超越的精神生活的象征,这正与哲学的追求不谋而合。最后,由于在古希腊文化中包含的酒神和爱神的密切关系,还有酒神精神在个体生存、生命力方面的隐含意义及其开辟出的一种思想史传统,使得醉酒与哲学有了一些在思想史上可以追溯并加以具体描述的思想关联。由此观之,“醉酒的哲学”并非空泛之语,而是有其充分的思想和哲学内涵。
在人类漫长的精神史上,醉酒提供了一条通往生命智慧、通往精神生活、通往哲学的道路,甚至可以说,“醉酒的哲学”在特定意义上是最本真的哲学,是最根本的人类精神财富,同时也为人类的现代生活提供了更丰富的可能性。
在人类历史上,“醉酒”通常被视为一种失范行为,是日常理智生活所排斥的。长期以来,“醉酒”被视为对社会规训的反抗,是居于日常生活和规范之外的异类行为,也是常态社会中的批判性行为。在当代生活中,一方面在新技术的统治下,社会生活在不断加速,个体生活不断被整合进技术的框架,而另一方面,与意义架构相对单一的前现代比,眼下我们生活的世界无疑更加多元,我们面临更多的选择和可能性。
在这样的境况下,“醉酒”对我们而言意味着(暂时)出离不断加速的生活主流,意味着新的可能性和均衡力量,是当代人的生活艺术。
王俊|著配资资讯网站,北京大学出版社,2023年, 文章选自《醉的哲学》